自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在中国社会变迁和全球化的共同影响之下,同性恋开始了从行为向身份认同的转变。围绕同性欲望组织长期稳定的同性伴侣关系,是现代同性恋身份认同的重要特征之一。关系稳定且共同居住的同性伴侣家庭,在城市社会中日益增多,也成为当代中国家庭结构和形态多样化趋势的组成部分。虽然中国社会婚姻和家庭领域变迁剧烈,婚姻和生育的社会规范意义依然强势,进入婚育年龄的社会成员,包括同性恋群体在内,普遍面临结婚和生育的社会期待。
作为一种新的家庭现象,西方同性家庭生育研究涉及的内容相当广泛,包括亲缘关系和家庭联结的建构,在家庭生活中协商和挑战异性恋正统性的性别规范,同性恋家庭与原生家庭以及各种社会设置的关系等诸多议题。尽管中国和西方在同性家庭生育方面存在许多共性,但笔者的前期研究显示两者之间具有一个明显差异,就是祖辈在我国同性家庭子女照料中参与程度更高。隔代照料成为当代中国社会中同性家庭育儿实践的显著特征。
隔代照料和家庭变迁
隔代照料,即祖辈参与到对孙辈的日常照顾和养育,是一种普遍的家庭照料实践和安排。目前国内外对隔代照料的研究,集中在异性恋已婚家庭。西方国家同性家庭养育子女的研究很多,但并未发现针对这些家庭隔代照料的专门研究。
研究中国同性家庭中的隔代照料,需要充分认识 “同志” 人群和原生家庭之间充满张力的关系,这也是中国甚至华人同性恋研究的核心议题之一。父权制原生家庭对于子女传宗接代的期望和要求,是生活在中国的同性恋者主要的压力来源,并直接影响同性恋社群获得和提升社会合法性。同志群体面临的主要困境,尤其集中在如何应对婚姻和生育的压力。同性恋者成为父母,过去主要是通过进入异性婚姻。在现代浪漫情爱观念的冲击之下,这样的方式面临日益突出的婚姻困境,尤其是“同妻”问题引发的道德伦理和社会舆论的压力。
辅助性生殖技术的发展,比如精子银行、体外授精、试管婴儿和代孕,为同性恋者的生育提供了可能性。如果要在同性恋家庭的语境下达成育儿目标,目前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利用辅助性生殖技术,在法定单身的状况下成为父母。虽然国内使用辅助性生殖技术解决已婚的异性恋家庭的生育困难,但是包括同性恋者在内的未婚人士被排除在外。为了达成生育目标,他们只能远赴海外。
经子宫受精(IUI)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是最常被选择的两种技术手段。二是形式婚姻(又名合作婚姻,后文简称 “形婚”),即一名男同性恋者和一名女同性恋者经过协商缔结的婚姻。法定婚姻之外,两人可能另有关系稳定,甚至共同居住的同性伴侣。如果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生育子女。一般采用在家人工受精的方式,即通过针筒将男方的精子注射到女方体内(同语,2016)。辅助性生殖技术的发展,迫使人们重新审视性别关系、亲属概念和育儿实践等重要领域。此外,辅助性生育技术在为变迁中的家庭和婚姻创造新的机会的同时,也在政治经济学(全球不平等)和伦理(女性身体的商业化)层面带来了新的挑战(Mamo and Alston-Stepnitz, 2015)。
同性家庭的生育实践,一方面是对自身 “同志” 身份的肯定,另一方面也迎合传宗接代的社会期待。这样一种新的生活选择,怎样重新形塑同志和原生家庭的关系?包括同志是否出柜以及父母是否接纳?祖辈参与自己同性恋子女家庭的隔代照料,和异性恋家庭有何异同?鉴于同性家庭生育活动仍然存有相当争议,祖辈参与育儿活动能够产生怎样的社会影响?这些影响又将如何改变公众对于同志、同志家庭和同志生育的认知?这一探索性研究将对上述问题做出回答。
研究介绍
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 “家本位和个人本位张力下的同性伴侣家庭” 的支持下,笔者从2015年11月开始在长三角地区和四川对同性伴侣家庭展开研究,主要研究方法是个人生活史的深度访谈。研究后期特别关注生育问题,针对生育子女的家庭进行了选择性抽样。截止2019年2月,总共访谈了14个已经生育或者即将生育子女的家庭,其中包括8个女同性恋家庭(7个女同伴侣家庭和1个单身女同家庭)和6个男同性恋家庭(4个男同伴侣家庭和2个单身男同家庭)。受访者的年龄在28 - 41岁之间。
本研究中的14个生育子女的同性家庭,其中6个家庭是在形婚条件下实现的。这些家庭中出生的孩子,具有合法的身份(尤其是户口登记),生育的经济和制度成本较低。但是,形婚家庭关系模式和居住安排更加复杂,个人也需要付出较高的情感成本。另外8个家庭是在法定单身或者离异情况下进行生育,其中6个家庭通过跨国代孕或者精子银行。这些家庭自身的经济资本和跨国社会文化资本更为丰厚,受访者的年薪大多在50万以上。如果在国内实现单身生育,则需要当事人展现极高的个体能动性,这是另外2个拉拉家庭的情况。她们通过网络招募身体和智力条件俱佳的捐精者生育了子女。虽然经历一些波折,得益于2015 年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改变,这两个家庭在法定单身情况下生育的子女都成功进行了户籍登记。
生育,出柜和父母接纳
家庭 “出柜”,就是同性恋者向家庭成员(尤其是父母)表明自己的同性性倾向,这是最令中国当代同志人群纠结的问题之一。由于文化偏见、社会污名和大众猎奇等诸多原因,同志担心向家人出柜影响家庭关系。对于父母来说,子女的出柜将把他们困在柜中,特别是在亲戚朋友之间谈论结婚生子的场合,只能沉默消失。两代人在出柜这一问题上的纠结,随着同志生育成为一个可能的生活选项,发生了重要的变化。
海萍在外资企业工作,形象硬朗的她后来主动向父母出柜,父母表示理解。为了应对来自亲戚朋友的压力,海萍找了一位形婚丈夫,主要在家族聚会时出现。海萍的父母没有干涉海萍的生活方式,但在生育孩子的问题上,父母是重要的推动力。由于海萍的形婚丈夫没有生育的意愿,海萍的母亲亲自出马,游说女儿形婚丈夫的同性伴侣帮忙捐精,顺利生育了一个女儿。目前,海萍、同性伴侣还有女儿一起和父母居住,(已经离异的)形婚丈夫和他的同性伴侣(即女儿的亲生父亲)也时常过来探望,生活安排相当圆满。
有趣的是,生育子女提供了同志向原生家庭出柜,获得父母接纳的终极方案。Michael 和伴侣一起生活了8年,一直没有向父母出柜。直到代孕的孩子回到家里,他才决定向父母出柜,前提是告诉他们孙子已经有了。终于听到儿子讲出了实话,Michael 的父母对儿子性倾向来不及有太多纠结,就迅速从外地赶来帮助儿子带孙子了。亮亮的做法和 Michael 如出一辙,孩子也成了向父母出柜的重要“道具”,不过是等到孩子2岁之后。虽然知道儿子的伴侣才是孩子的血缘父亲,亮亮的父母还是很快就过来带孙子。三年之后,亮亮和伴侣在美国代孕的第二个儿子回家了,这次亮亮是孩子的血缘父亲。
所有的访谈对象中,只有一位完全没有依靠来自祖辈的育儿支持。晓依是一名高校教师,迫于父母和社会的压力选择了形婚,形婚后又生育了孩子。两人分开居住,且各自都有自己的同性伴侣。根据当初达成的协议,晓依住在丈夫购买的公寓里,孩子的照料就由自己主要承担。形婚丈夫很少参与孩子照料。父母很快发现家庭的奇怪之处:晓依的 “丈夫” 总是不在家;即便孩子生病住院,“丈夫”也很少在场。为了不让父母发现真实情况,晓依不能寻求父母的照料支持。然而,身兼工作和育儿的双重压力,无法正常排解,晓依坦言自己已经有些轻度抑郁。
在一个家本位的社会中无法完成家族延续的任务,是中国同性恋者及其选择的生活方式遭受责难的主要原因。反过来看,一旦完成传宗接代的 “大计”,无论按照什么样的名义,经由什么样的方式,子代的性倾向问题似乎并没有给原生家庭带来太多困扰,显示了中国家本位文化的特点。
日常生活中的隔代照料
和传统的异性恋家庭不同,同性育儿家庭中孩子和父母的亲缘联结不一定具有血缘的基础。如何平衡血缘父母和非血缘父母在日常亲子互动中的角色扮演,是同性伴侣家庭生活中需要应对的挑战之一。因此,同性伴侣家庭非常注意建构和强化非血缘父母和孩子之间的亲缘联结。这种并非基于血缘的亲缘联结,到了父母那里并非不言自明,而是需要重新协商。
阿中(男)和伴侣通过跨国代孕服务,使用同一个捐卵者的卵子和同一个代孕母亲的身体,同时生育了一对和他俩各自存在基因关系的儿女;换句话说,他俩分别是双胞胎儿女中其中一个孩子的亲生父亲,而两个孩子又共享了同一个 “母亲”,成为具有血缘关系的同母异父的兄妹。由于代孕过程存在的各种不确定风险,出现这样理想结果的几率是微乎其微的。感慨自己万分幸运的同时,阿中也为双方父母们表现出来的偏心感到烦恼。因为他们觉得血缘关系很重要,就会特别关注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那个宝宝。
上一辈的这种做法,在研究发现中颇有代表性。目前依靠隔代照料的11个受访家庭中,9个家庭是由与孩子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祖父母参与了照料。亮亮的父母是参与隔代照料的这些祖父母中的 “另类”。自从亮亮在大儿子两岁时向父母出柜以后,这个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孙子一直是由亮亮父母帮助照看。三年以后,亮亮自己的 “亲生” 儿子出生以后,父母当然很开心,但并没有因此变得偏心。
除了应对小孩照料的现实问题,研究还发现隔代照料的家庭实践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同志家庭的“正常化”,尤其是同性育儿家庭和家庭之外的社会发生关联的时候。
海萍的女儿已经上幼儿园,平日里接送小孩主要是外公外婆的事情。当问及小孩的入托情况,海萍说因为孩子身边这些 “关键人物” 都在,老师也不会觉得有什么特殊。玲是一位单身 “拉拉” 妈妈。在加拿大求学期间,通过精子银行生育了一个欧亚混血的儿子。玲自己工作繁忙,孩子的照料主要依靠母亲。虽然从来没有直接向家人出柜,玲很感激母亲给予的精神支持。小区里有些大妈会多事,会问爸爸什么的,母亲总会想法挡回去。在中国社会普遍实行隔代照料的语境之下,这些日常实践让同性家庭的孩子在外人眼里和其他孩子没有不同。
家庭主义新的可能性
阎云翔近期提出 “新家庭主义” 的框架,试图理解中国社会家庭制度和家庭生活的新的变化。如何平衡和兼顾偏离家庭利益的个体利益诉求,构成了新家庭主义区别于传统家庭主义的重要内容,但是阎云翔认为家庭利益高于家庭成员的个体利益的方面,两者并没有本质的不同。同性伴侣家庭及其生育实践,可以提供一个重新审视现有理论的机会。新家庭主义的一些重要观点,包括家庭物质和精神供给中心的下行,代际关系和家庭生活的亲密化,特别是家庭利益和个体利益的重新平衡,也在此项研究中得到了验证。
本文的一个重要发现是同志的生育活动,通过隔代照料的方式,极大地缓解了这些同志在性取向问题上面对父母的纠结和挣扎,无论他们是否决定出柜,选择何种婚姻状况、采取怎样的居住安排。在达成家庭期待的生育目标的同时,同志也尽可能地在实现个人性取向上的自主。这种代际协商的结果,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是传统生育至上文化的延续,但新家庭主义的视角对此更加具有解释力。
对于同志家庭生活和生育实践的研究,不仅可以夯实新家庭主义研究的经验基础,而且有助于提出更具反思性的问题。比如原生家庭在子女完成生育期待后,对其同性取向的接纳,从密切代际联系的角度,到底是家庭成员个人权益的彰显,还是代表了家庭整体利益的最终胜利?同志生育开创了更加复杂和丰富的亲缘联结,是否可以重新建构我们关于家庭的新的想象和认知?隔代照料有助于同性家庭育儿在社会层面的正常化,这是否意味着同性情欲和关系实践可以被纳入到现有的异性恋正统性体制?还是通过挑战和冲击异性恋正统性的根基,创造了更多改变现有家庭制度的可能性?
这些问题的提出和回答,不仅可以推动相关研究向纵深发展,而且也能够为应对当下家庭面临的各种困境提供新的解决问题的路径。